日前,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公布了一則《稅務處理決定書》,某公司盡管已于2021年10月雙注銷,但其經營期間存在的欠繳稅款和偷稅行為,卻仍被稅務局查處了~
注銷后仍被查,全體投資人都要補稅
違法事實:
你是原青島某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營期間實際控制人。該公司是雙注銷企業,現對你追繳青島某服務有限公司相關稅款,違法事實如下:
你公司在經營期間,與青島某農貿市場攤主簽訂攤位租賃協議,收繳攤位租賃費。你公司對取得的租賃費按照其他綜合管理服務3%申報增值稅,適用稅率錯誤,應按照不動產租賃稅率5%申報增值稅。
你公司2018年取得租賃費1707100元,在申報2018年四季度增值稅時,少申報收入173814.15元;
對你公司少申報收入造成少繳稅款的行為認定為偷稅。
處罰決定及依據:
你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簡易注銷工商登記,注銷時全體股東簽署《全體投資人承諾書》承諾“企業申請注銷登記前債券債務已清算完結”、“企業不存在未交清的應繳納稅款,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結”。但你公司在經營期間存在欠繳稅款和偷稅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債權人主張對其公司債務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條第二款:“公司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股東或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時承諾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主張對其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的規定——
全體投資人應按照投資比例承擔你公司應補繳稅款及滯納金。
根據青島天圭人市場服務有限公司稅務登記顯示,你在該單位的投資比例為80%,應繳納青島天圭人市場服務有限公司應補繳稅費及滯納金的80%,應繳納增值稅264831.64元及相應滯納金、城市維護建設稅13073.46元及相應滯納金、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9338.20元。
公司都注銷了,為什么還會被稅務稽查
其實很多企業經營者都有一個錯誤認知:以為只要注銷公司,以往企業存在的各種“歷史問題”就會隨著公司的注銷而煙消云散~然而,注銷其實并不是企業的終點!
1. 相關資料應當保存1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29條規定: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出口憑證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合法真實、完整。
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 注銷了也有追征期,甚至無限期追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對于已注銷的企業在經營期間存在欠繳稅款和偷稅行為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或五年內追征未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
而對于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也就是無限期追征!
不但如此,對于涉嫌犯罪的單位被注銷的,還會對實施犯罪行為的該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不要妄想通過注銷達到偷逃稅款目的,否則定會得不償失!!
3. 未經清算辦理注銷,要承擔相應責任
具體依據,如上文案例!
尤其是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且辦理時相關人員對注銷作出承諾的,更要承擔相關責任。
另外對于惡意注銷的,還可能被予以撤銷!
比如此前有一個典型案例:某服飾有限公司對稅務局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原來該公司在稅務局作出行政處罰之前,就已經辦理了工商登記注銷手續,“行政相對人的主體不復存在,稽查局不應再對我公司進行補稅和罰款的處理”。
但稅務局回應:
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注銷行為違反了稅收征管法第十六條規定,即沒有在辦理工商登記注銷前,按照規定現行辦理稅務登記注銷,屬于意在逃避稅務處理、處罰的惡意注銷,有關注銷工商登記的行政行為應當予以撤銷……
另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即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據此,無論該公司注銷與否,稅務機關均可對其作出補稅、罰款的處理和處罰。
那企業注銷前,要注意哪些稅務問題
1. 注銷前有未償還的債務、借款
企業依法定程序開展注銷,要創立清算組開展公示清除債務。假如經公示,在45日內債務人沒有申請債務,則視作自動放棄;而若企業未進行公示、結算,即便企業注銷,債務人依然有權進行追討!
除此以外,企業注銷前,也應好好梳理自查一下“其他應收款”等往來科目:比如存在老板、員工的借款,這種情況可能會涉及繳納個人所得稅:
. 注銷前,賬目上仍有存貨
1)先說一般情況
對于辦理注銷后,如果有還不曾售賣的存貨,往往會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作為注資的取回或利潤的分配;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將自產、委托加工物資或購買的貨品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屬于視同銷售行為;
因此,假如某企業準備注銷,賬目上仍有10萬元的存貨,市價為12萬元,則注銷時,需按市價12萬繳納增值稅,銷項稅為12萬乘以相應稅率。
2)再說有存無實的情況
賬目上有存貨,但無實物,可能的原因比如:存貨已銷售;或存貨已損毀;
1> 對于已經銷售的存貨
如果企業對已銷售的貨物不做賬、不開發票,隱瞞銷售收入,同時銷售成本不結轉,導致賬面存貨數大于實際庫存數,有這種情況的企業一定要當心了,該行為涉嫌偷稅,一定要抓緊自查~
2> 對于已經損毀的存貨
需查明原因,如有充分證據證明其屬于合理損耗,那么增值稅無需處理,損失也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如果是非正常損失,增值稅進項不得抵扣,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也有條件:
3. 存有并未抵稅的留抵稅額
很多企業在注銷前,可能銷售額不太多,銷項稅額也不太多;但因為早期產生了比較多的進項稅,那么在注銷前就會有不少留抵稅額,這時候——1)企業在注銷前,將相當于該部分進項稅的貨品分配給股東,需依照視同銷售,測算銷項稅額;2)或有些企業會將貨物銷售給關聯公司,因此而產生了銷項稅額,同時給關聯公司開具了進項發票,將留抵的稅額轉嫁給了關聯公司;那需要注意的是,與關聯公司之間的交易必須要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價格公允,否則可能會被認定為虛開發票。
4. 仍有未足額繳納的印花稅
印花稅的征稅范圍非常廣泛,購銷、租賃、注資、營業賬簿等都會涉及到印花稅;但很多企業對印花稅的重視度不夠,導致被稅務局翻了個底朝天~對于企業創立至今的重要合同等,稅局均會進行印花稅審核,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營業賬簿、租賃、購銷合同等更是檢查重點。
因此,企業注銷前,一定要認真仔細梳理自查一遍!一定要應補盡補!
5. 未按規定保存相關資料
前文提到:企業注銷后,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不得擅自損毀。
財小加提醒:實際上,企業注銷時,稅務局除了關注財報、開票等情況之外,有些地方的稅務機關還會利用大數據進行一次風險掃描,如企業存在嚴重問題可能會直接推送給稽查部門~
因此,企業在注銷前一定要先梳理自查一番,把各種問題處理清楚,莫要等到稅局上門再后悔莫及!